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宇宙星球 #86

86.在灵人和天使的

86.在灵人和天使的概念中,火星和其它星球一样固定在一个位置;该星球在左前方胸部层面的某个距离处,也就是说,在我们地球灵所在的领域之外。各星球的灵人彼此分离,因为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对应于巨人的某个特定区域。因此,他们的状态各不相同;这种状态的不同使他们看上去彼此分离,或向右,或向左,并且距离或长或短。天堂与主有一个对应关系,人与天堂在每个细节上都有一个对应关系,以致在主眼里,天堂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,可称作巨人(AC 2996, 2998, 3249-36243636-3643, 3741-3745, 4625)。我已通过亲身经历论述了人及其各个部位与巨人,也就是天堂的对应关系(AC 3021, 3624-3649, 3741-3750, 3883-3896, 4039-4055[原文4051], 4218-4228, 4318-4331, 4403-4421, 4523 [原文4527]-4533, 4622-4633, 4652-4660, 4791-4805, 4931-4953, 5050-5061, 5171-5189, 5377-5396, 5552-5573, 5711-5727,10030)。在来世,距离是真实的表象,照着天使与灵人的内在状态而被主变得可见(AC 5605 [原文5604], 9104, 9440, 10146)

属天的奥秘 #6435

6435.“如永世山

6435.“如永世山岭的渴慕”表直到属天的相爱。这从“永世山岭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永世山岭”(经上或译为长存的岭,或永世之岭等)是指相爱的事物,如下文所述。“如永世山岭的渴慕”表示属灵教会能达到这爱。在通过圣言的其它经文说明“永世山岭”表示相爱之前,有必要说一说何谓相爱,也就是“约瑟”所代表的属灵教会成员致力于达到的目标。从前面频繁的阐述和说明清楚可知,有两个国度构成天堂,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。这两个国度之间的区别在于,属天国度的内在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,其外在良善是相爱的良善。属天国度成员处于爱之良善,而非处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;因为这真理已完全融入该国度的良善,以致它看上去与良善不可分割。正因如此,该国度的成员甚至无法说出“信”这个词(202, 203, 4448节),因为在他们中间,相爱的良善取代了信之真理。但在属灵国度,它的内在是对邻之仁的良善,而它的外在是信之真理。
  综上所述,可以看出这两个国度之间有何区别,以及它们因以下事实而彼此相接触:属天国度的外在与属灵国度的内在通过被称为“属灵层的属天层的居间层而相吻合。因为如前所述,属天国度的外在是相爱的良善,属灵国度的内在是对邻之仁的良善;但相爱的良善比对邻之仁的良善更内在,因为前者源于理性层,而后者源于属世层。不过,尽管相爱的良善,就是属天教会的外在,更内在,对邻之仁的良善更外在,但就像刚才说的,主仍通过一个居间层将这两种良善联结在一起,从而将这两个国度联结在一起。
  为了区分属天教会的外在良善和属灵教会的内在良善,我们在下文将前一种良善称为相爱的良善,将后一种良善称为对邻之仁的良善,前几节一直没有研究这种区别。一旦知道这些事,就能阐明“永世山岭的渴慕”,就是以色列对于这个属灵教会的祝福之一,是什么意思,即:属灵国度能上升到仁之良善之上,甚至直达属于属天国度的相爱的良善;这两个国度便以这种方式在一个很深的层次上被联结在一起。这些就是这些话所表示的事。
  圣言的先知书部分的许多经文都提到了“大山和小山”;它们在内义上表示爱之良善。“大山”(经上或译为山)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,也就是属天国度的内在;而“小山”表示相爱的良善,也就是属天国度的外在;但在论述属灵国度的地方,“大山”表示对邻之仁的良善,也就是该国度的内在,“小山”表示信之真理,也就是它的外在。要知道,主的每个教会既是内在的,也是外在的,祂的两个国度也是如此。
  这就是“小山”(hill,经上或译为山岭、岭、峻岭、冈陵、冈等)的含义,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:
  末后的日子,耶和华的山必为诸山之顶,高举过于万岭。(以赛亚书2:2; 弥迦书4:1)
  “耶和华的山”,即锡安,表示主的属天国度,因而表示该国度的良善,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,由此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自己,因为属天国度中的一切爱和一切良善皆属于主。
  在圣言的其它地方,“锡安山”也具有这层含义,而它的“冈陵”表示相爱的良善,如以赛亚书:
  万军之耶和华也必降临在锡安山和冈陵上争战。(以赛亚书31:4)
  此处“冈陵”表示相爱的良善;由于“冈陵”表示相爱的良善,“山”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,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,故经上说“耶和华必降临在锡安山上争战”。耶和华不会在锡安山和冈陵上争战;但是,凡爱之良善存在的地方,为之争战,也就是为那些处于这良善的人争战的,正是主,在这段经文中,“耶和华”是指主。如果祂为锡安和耶路撒冷争战,那是因为它们代表属天教会。这也解释了为何锡安山被称为神圣,为何耶路撒冷也被冠以神圣;而事实上,它本身是不洁、污秽的,这一点从先知书论述它的可憎之事的地方明显看出来:
  诗篇:
  大山带来和平,小山送来公义。(诗篇72:3)
  又:
  大山和一切小山都当赞美耶和华!(诗篇148:9)
  又:
  大山跳跃如公羊,小山蹦跳如羊群的仔儿。(诗篇114:4, 6)
  又:
  巴珊山是神的山,巴珊山是多岭的山。众山啊,众山的众岭,你们为何跳跃?神渴望住于其中,耶和华也必永远居住。(诗篇68:15, 16)
  在这些经文中,“山”表示属天之爱,“岭”表示属灵之爱;很明显,此处不是指山,也不是指岭,甚至不是指那些住在山和岭上的人。
  以赛亚书:
  各高山各峻岭必有溪水涌流。(以赛亚书30:25)
  “溪水”表示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或知识,经上说它们在“各高山各峻岭”上,因为这些认知或知识是从属天和属灵之爱的良善那里流出的。
  哈巴谷书:
  耶和华站立,量了大地;祂观看,赶散列族,永久的山崩裂,长存的岭塌陷。(哈巴谷书3:6)
  “永久的山”表示属天的上古教会的爱之良善;“长存的岭”表示属于该教会的相爱之良善;前一种良善是它的内在,后一种良善是它的外在。当在圣言中表示该教会时,由于它是上古教会,故经上有时补充“永久”一词,如此处“永久的山”,别处有时用到“永恒之日”(6239节);经上也补充“长存”(everlasting,或译为永世)一词,如此处“长存的山岭”,以及在以色列所发的预言中:“永世山岭的渴慕”。由此可见,“永世山岭”(经上或译为长存的岭,永世之岭等)表示相爱的良善,这良善属于属天教会,或主的属天国度。
  在摩西五经,就是摩西对于约瑟所发的预言中也是如此:
  得东方诸山的初熟之物,永世之岭的宝物……愿它们都临到约瑟的头上。(申命记33:15, 16)
  以赛亚书:
  大山小山必发声歌唱,田野所有的树木也都拍掌。(以赛亚书55:12)
  约珥书:
  到那日,大山要滴下甜酒,小山要流着奶子,犹大的一切溪流都有水流。(约珥书3:18; 阿摩司书9:13)
  以西结书:
  我的羊在众山和各山岭上流离;在全地面上分散。我必使他们和我的山四围成为福源;我必按季节降雨。(以西结书34:6, 26)
  耶利米书:
  毁灭者来到旷野的一切山岭上;耶和华的剑尽行吞灭。(耶利米书12:12)
  在这些经文中,“山”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;“小山或山岭或岭”同样表示这些良善,只是等级比较低。
  由于“大山或山”和“小山或山岭或岭”表示这类事物,故在古教会,他们的神性敬拜也在大山和小山上举行;后来希伯来民族在大山和小山上筑坛,在那里祭祀焚香;在没有小山的地方,他们就筑起高地。不过,该敬拜由于以下事实而变成偶像崇拜,即:他们认为这些大山小山本身是神圣的,根本没有思想它们所表示的神圣事物,故以色列和犹太人民被禁止举行这种敬拜,因为这些人比其他任何人民都更倾向于偶像崇拜。然而,为了保留古时所存在的对大山和小山的这种代表,锡安山被选中,它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,在相对意义上代表祂国度中的神性属天层和神性属灵层。
  由于大山和小山表示这类事物,所以亚伯拉罕被吩咐在摩利亚地的山上把他的儿子献为祭;摩西也是在一座山上看见主,律法也是从一座山上被宣告;因为祂在何烈山上向摩西显现,律法在西乃山上被宣告;另外,耶路撒冷的圣殿也是在一座山上建的。
  这些人在大山小山上举行神圣敬拜,后来外邦人,以及偶像崇拜的以色列人和犹太人在大山小山上献祭和焚香,是一种古老的宗教仪式;这一事实明显可见于耶利米书:
  你的淫行、你的嘶声,就是你在田野的小山上所犯淫乱的恶事,你那些可憎恶之事,我都看见了。(耶利米书13:27)
  这论及耶路撒冷。以西结书:
  他们被刺死的人,倒在他们祭坛四围的偶像中间,就是各高冈、各山顶、各青翠树下、各茂密的橡树下。(以西结书6:13)
  耶利米书:
  你在各高冈上、各青翠树下屈身行淫。(耶利米书2:20; 3:6;列王纪上14:23; 列王纪下16:4; 17:10)
  由于拜偶像是在大山和小山上举行的,而大山和小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属于自我之爱的邪恶;如耶利米书:
  我观看大山,看哪,它们尽都震动,一切小山也都摇来摇去。我观看,看哪,无人,天空中所有的飞鸟也都逃掉。(耶利米书4:24, 25)
  以赛亚书:
  一切山谷都要抬高,一切大山小山都要削低。(以赛亚书40:4)
  同一先知书:
  看哪,我已使你成为又新又尖锐的打谷器;你要把山岭打得粉碎,使冈陵如同糠秕。(以赛亚书41:15)
  又:
  我要使大山小山变为荒凉,使它们其上的一切草木都枯干。(以赛亚书42:15)
  弥迦书:
  惟愿你们听耶和华的话!要起来与大山争辩,使小山听见你的声音。(弥迦书6:1)
  耶利米书:
  悖逆的诸山啊,我的百姓作了迷失的羊,他们的牧人使他们走差路。他们从大山走到小山,竟忘了安歇之处。(耶利米书50:6)
  还有其它经文,如耶利米书(16:6),那鸿书(1:5, 6)。
  “大山”和“小山”之所以表示属天和属灵之爱的良善,是因为它们拔地而起的地方,高高拔起的地方表示属于天堂的事物,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属于主的事物。“迦南地”表示主的天国(1607, 3038, 3481, 3705, 4240, 4447节);因此,那地的一切事物都具有灵义,它的大山小山表示“高高”的那类事物。当属于属天教会的上古之人上一座大山时,他们会思想高度,并通过高度思想神圣事物,因为经上说耶和华或主住在“至高之地”,还因为“高”在灵义上是指爱之良善(650节)。
  

属天的奥秘 #920

920.本节描述了古

920.本节描述了古教会总体上的敬拜,并且是以“祭坛和燔祭”来描述的,“祭坛和燔祭”是一切代表性敬拜的主要元素。然而,我们首先要描述一下上古教会的敬拜是何性质,由此表明通过代表敬拜主是如何兴起的。上古教会成员只有内在敬拜,就是天上所献的那种,因为在他们当中,天堂与人交流,以至于他们成为一体。这种交流就是感知,前面频繁提到过这种感知。因此,他们因是天使般的人,故是内在人。他们的确感觉到属肉体和世界的外在事物,但却不关心它们。他们在每个感官对象中都感知到某种神性和天堂之物。例如,当看到一座高山时,他们感知到的不是一座山的概念,而是高的概念,并从高而感知天堂和主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主住在至高处,并被称为“至高至上者”(Most High and Lofty One);又为何后来对主的敬拜在山上举行。这同样适用于其它一切对象。如,当观察早晨时,他们不会感知一天的早晨,而是感知天堂之物;它就像人们心智中的早晨和黎明,主由此被称为“早晨”、“东方”和“黎明”。同样,当看到一棵树及其果和叶时,他们并不关心这些,而是仿佛看到以它们来代表的人。他们在果实中看到爱和仁,在叶子中看到信。教会成员由此不仅被比作一棵树、一个园林,他里面的东西则被比作果和叶,甚至还被如此称呼。这就是那些拥有天堂和天使般的观念之人的性质。
谁都能知道,一个总体观念掌管一切细节,因而掌管一切感官对象,无论是看到的还是听到的,以至于人不会注意到这些对象,除非它们流入他的总体观念。因此,对内心快乐的人来说,他所听到和看到的一切似乎都洋溢着欢声笑语;而对内心悲伤的人来说,他所看到和听到的一切似乎都是忧伤难过。这同样适用于其它情况,因为总体情感就存在于一切细节里面,并使细节在总体情感中被看到和听到;而其它一切事物甚至都不显现,仿佛不存在或微不足道。上古教会成员就是这种情况。他眼中看到的一切对他来说都如天堂一般;因此,对他来说,一切事物可以说都是活的。由此清楚可知上古教会的神性敬拜是何性质,即:它是内在的,决不是外在的。
然而,当教会衰落,如在其后代当中的情形,这种感知或与天堂的交流开始消失时,一种不同的情况开始出现。人们不再像以前那样在感官对象中感知到任何天堂之物,只感知到世俗之物。他们对世俗之物的感知越多,他们的感知就越少。最终,大洪水来临之前的最后一代在这些物体中只看到世俗、肉体和尘世之物。天堂就这样与人类分离,并且只能以一种极其遥远的方式与人类交流。现在与地狱的交流向人打开,他从地狱获得其总体观念;如前所述,一切细节观念都源于这总体观念。在这种情况下,当有天堂观念临到他们时,这观念对他们来说一文不值。最后,他们甚至不愿承认任何属灵或属天之物的存在。人的状态就这样被改变和颠倒。
主因预见人类的状态会变成这样,故规定信之教义事物要得以保存并可获得,好叫人们能知道属天之物和属灵之物。前面提到的那些被称为“该隐”的人和那些被称为“以诺”的人从上古教会成员那里搜集了这些教义事物。这就是为何经上论到该隐说,给他立一个记号,免得人杀他(参看创世记4:15,393, 394节);论到以诺说,神将他取去(创世记5:24)。这些教义事物完全由符号语言,因而由看似神秘之物构成。也就是说,它们由地面上各种具有属灵意义的物体构成,如:山,它们表示天上的事物和主;早晨和东方,它们也表示天上的事物和主;各种树及其果实,它们表示人及其天堂事物;等等。诸如此类的事物构成他们的教义事物,这一切都是从上古教会的符号和象征中搜集而来的。因此,他们的著作也具有这种性质。由于他们仰慕这些代表或教义事物中的神性和天堂之物,并且觉得自己似乎看到了它们,还由于这些教义事物的古老性,所以他们开始并被允许将这类事物作为其敬拜的基础。这就是他们在山上、小树林和各树木中间举行敬拜的起源,也是他们露天的柱子或雕像,以及后来祭坛和燔祭的起源;祭坛和燔祭最终成为一切敬拜的主要特征。这种敬拜始于古教会,又从古教会传给他们的后代和周边所有民族。蒙主的神性怜悯,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容后再述(1238, 1241, 2180:4节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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